长电科技: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华润集团关联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0 15:33:40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5-01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集团关联企业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经营发展的需要,增加银企合作广度,拓宽融资渠道,2025年度公司拟与中国华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集团”)下属银行、租赁等金融板块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日止,除本次交易外,过去12个月内公司未与华润集团下属银行、租赁等金融板块公司发生其他重大关联交易;未与其他关联人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授信及存款业务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向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包括票据业务、企业贷款、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供应链金融等各类业务;并与其开展活期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各类资金业务,日均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经核查,华润银行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华润银行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名称: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 年 12 月 27 日
住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 1346 号
法定代表人:宗少俊
注册资本:853326.97 万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60094XE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银行业务;外汇业务;结汇、售汇业务;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股东:主要股东分别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珠海市海融投资有限公司、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汇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截止 2023 年末,华润银行现有股东包括法人
股东 12 户及自然人股东 124 户,持股比例占 5%以上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4,246,800,000 49.77%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1,556,614,053 18.24%
深圳中电投资有限公司 933,968,431 10.95%
珠海市海融投资有限公司 842,333,276 9.87%
珠海铧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428,014,954 5.02%
3,566.24 亿元;资本充足率 14.06%,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 11.19%;不良贷款率
为 1.73%;拨备覆盖率达 169.32%。2023 年度,华润银行实现净利润 14.02 亿元,
各项经营指标保持稳健增长。(以上财务数据来自华润银行官网公布的 2023 年报。)
3、华润银行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利率及相关费率参考公司主要合作的独立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的同期同类业务报价。
(四)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在上述范围及额度内开展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协议。
二、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及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开展相关业务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为充分运用各种类金融及金融产品,提升公司筹资能力,拟与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信托”)、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租赁”)、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保理”)在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依据业务需要展开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并购及项目融资、设备租赁、保理等业务;开展业务合计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总规模内,单一事项将根据公司内部规定,逐项申请核准。
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关系介绍
经核查,华润信托、华润租赁、华润保理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与
其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人基本情况
(1)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2 年 8 月 24 日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 1-1 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 10-12 层
法定代表人:刘小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0000.00 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5971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华润信托最近三年持续盈利,经营资质良好。根据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华润信托 202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35.57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15.55 亿元;截至 2023 年末,华润信托资产规模总计 335.13 亿元,净资产 295.58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294.00 亿元。
(2)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 年 06 月 27 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5 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 写字楼 4702A、4703
法定代表人:徐后胜
注册资本:338019.22 万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66004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1、融资租赁业务;2、租赁业务;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4、
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批发Ⅲ、Ⅱ类: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Ⅱ类:神经外科手术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华润租赁是华润集团下属专门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三级公司,隶属于华润集团金融板块,其中,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通过华润租赁(香港)有限公司持有华润租赁 54.75%股份,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和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华润租赁 18.25%股份,深圳市广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润租赁 8.75%股份。
截止 2024 年,华润租赁总资产 464.39 亿元,净资产 63.04 亿元;2024 年
度营业收入 20.17 亿元,利润总额 7.83 亿元,ROE10.2%。
(3)华润商业保理(天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2 月 24 日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海铁三路 288 号 509 室
法定代表人:徐后胜
注册资本:50000.00 万人民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8MA06X96C3N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应收账款催收;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目前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00%持股华润保理。截止 2024 年末,华润保理
总资产 23.46 亿元,净资产 6.62 亿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0.93 亿元,净
利润 0.48 亿元。
3、关联人资信状况
华润信托、华润租赁、华润保理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定价以市场价格及公司一般定价原则为基础,结合设备及业务具体情况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四)关联交易授权事项
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在上述范围及额度内开展业务并签署相关文件及协议。
三、本次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独立董事专门审议
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
集团关联企业开展业务合作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开展各类金融业务,提高业务处置效率,有助于公司拓展金融业务合作,增加财务弹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审议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华润集团关联企业开展业务合作的议案》。在对该事项的审议表决中,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含独立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次交易无需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四、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披露为止,除上述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受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进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的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公司将依据相关制度,严格管控关联交易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内部审计与风控部门定期监察交易,管理层按授权审批业务。通过审查关联企业资料、现场沟通,暂未发现其风险管理有重大缺陷。交易中若遇风险,将及时中止业务,防范经营风险。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开展各类金融业务,有利于提高业务处置效率,有助于公司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