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中珠: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0号)
公告时间:2025-04-18 21:54:24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0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Hu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SpecialGeneralPartnership)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4 年度)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1-11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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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0 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中珠医疗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中珠医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中珠医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大华核字【2025】0011003890 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中珠医疗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中珠医疗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中珠医疗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中珠医疗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程银春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荣昌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八日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本公司 2015 年 9 月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 2015 年 10 月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26 号)文件核准,本公司向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 96,071,607 股股份、向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 28,020,843 股股份、向深圳市金益信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行 6,671,485 股股份购买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100%股权。同时,本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74,413,279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根据发行结果,本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实际非公开增发普通股(A 股)74,370,70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299,999,975.84 元,扣除承销保荐
27,500,000.00 元 ( 其 中 包 括 增 值 税 进 项 税 额 1,556,603.77 元 ) 后 的 金 额 为
1,272,499,975.84 元,已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在浙商银行广州分行开立的账号
为 5810000010120100064253 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扣除其他直接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1,264,515,605.13 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 74,370,708.00 元,增加资本公积 1,192,153,446.42 元(其中包括增值税进项税额 2,008,549.29 元)。
截止 2016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16]第 71184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基本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累计 本期发生额 年末累计
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 1,272,499,975.84 --- 1,272,499,975.84
1、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减少项: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650,000,000.00 --- 650,000,000.00
收购桂南医院 60%股权项目 168,000,000.00 --- 168,000,000.00
增资收购中珠俊天 85%股权项目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项目 期初累计 本期发生额 年末累计
新设肿瘤诊疗中心投资项目 29,383,583.76 --- 29,383,583.76
北京忠诚肿瘤医院项目 131,742,763.44 --- 131,742,763.44
临床肿瘤基因组学产业化项目 11,598,450.62 974.70 11,599,425.32
司法冻结扣划 95,911,747.25 --- 95,911,747.25
销户零星结息转入基本户 12,893.73 --- 12,893.73
减少项小计 1,286,649,438.8 974.70 1,286,650,413.50
2、募集资金账户资金的增加项:
其中:财务费用净收益 28,291,337.36 1,132,778.80 29,424,116.16
司法冻结扣划转回 95,911,747.25 --- 95,911,747.25
销户零星结息转回 14,993.73 --- 14,993.73
增加项小计 124,218,078.34 1,132,778.80 125,350,857.14
募集资金专户结余金额 110,068,615.38 --- 111,200,419.48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重大资产重组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及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浙商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吉大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南湾支行、深圳南山宝生村镇银行龙华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南湾支行、北京农商银行丰台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分别签订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