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联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7 20:46:15
证券代码:002846 证券简称:英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相关与会人员。董事长因公出差
未能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推选董事翁宝嘉女士主持本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 名,分别为翁伟武先生、翁伟嘉先生、麦堪成先生)。公司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进行鉴证,出具了鉴
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不断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全体董事勤勉尽责,致力于推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长远、稳健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陈琳武先生、麦堪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芮奕平先生、陈琳武先生、麦堪成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就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评估并出具《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出具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广东英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需求和战略规划,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满足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方面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健
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4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
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2025 年度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子公司和孙公司,下同)拟向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总额不超过 28 亿元(含本数)的授信融资额度,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授信开证、票据贴现、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项目贷款、并购贷款、保函等,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实际签署合同约定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办理具体手续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
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支持相关融资业务的办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翁伟武先生及其配偶许雪妮女士拟为公司及下属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形成的债权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6 亿元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担保、抵押担保等。翁伟武先生和许雪妮女士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的上述担保免于收取担保费用。本次担保事项决议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配偶为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1 票。关联董事翁伟
武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因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授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为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下属公司资信状况均为良好,具有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主要为满足其资金周转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公司对其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融资成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的预计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担保及财务资助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表决 2 票,关联董事翁伟
武先生、翁伟嘉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低风险投资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决议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行使上述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