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致酒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2025年4月)
公告时间:2025-04-17 20:42:45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
《股东会议事规则》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 下列职权:
划;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报酬事项;
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
方案、决算方案; 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四)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 股计划;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 ……
务所作出决议; 公司经股东会决议,或者经本章程、股
…… 东会授权由董事会决议,可以发行股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票、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
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构和个人代为
行使。
第六条 公司仅允许为纳入合并报表 第五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
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且公司及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
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下列担保,须在董 过: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 ……
过: 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 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 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
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至第 上通过。
(四)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交股东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者为
大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 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且控股子公司其
2 除外。 他股东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同等比例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不 担保,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四)、
得对外提供担保。前述所称“对外担 (五)、(六)项情形的,可以豁免提
保”,是指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依据《担 交股东会审议,但是《公司章程》另有
保法》和担保合同或者协议,按照公 规定除外。
平、自愿、互利的原则向被担保人提
供一定方式的担保并依法承担相应法
律责任的行为,且前述“被担保人”
仅包括公司及子公司。所称“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
指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
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 第七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公司提供担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 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
3 准之一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之一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
…… 交股东会审议:
在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规定的可向 ……
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包括受
情形时,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 赠现金资产、获得债务减免等,可免于
交股东大会审议。 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
在公司发生《上市规则》规定的可向交
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情形
时,公司可向交易所申请豁免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十条 发生下列所述情形之一的,公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
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内召 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
开临时股东大会: 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
的法定最低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 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
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时; 三分之一时;
4 …… ……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五)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
前述第(三)项持股数额以股东提出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书面请求日所持股份数额为准。公司 前述第(三)项持股数按股东提出书面
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 要求日进行计算。公司在上述期限内
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 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
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 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
公告。 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十一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 第十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会的地点为:
点为: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住所地或者股东会通知中的地
5 中指定的地点。 点。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和 股东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和电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应 子通信方式相结合的形式召开。公司
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提供
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 便利。
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
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
视为出席。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网络形式投票
的,应当为股东提供安全、经济、便
捷的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身份验证的投资
者,可以确认其合法有效的股东身份,
具有合法有效的表决权。公司召开股
东大会采用证券监管机构认可或要求
的其他方式投票的,按照相关的业务
规则确认股东身份。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第十三条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意,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 临时股东会。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 ……
6 当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在作
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 出董事会决议后的五日内发出召开股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东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
股东会的,说明理由并公告。
第十五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第十五条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
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下简称“提议 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向董事会请求
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 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向
7 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 董事会提出。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
会提出会议议题和内容完整的提案。 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提议股东应当保证提案内容符合法 请求后十日内提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召
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对于提议股东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书 ……
面提案,董事会应当根据法律、行政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收到 会通知的,视为审计委员会不召集和
请求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召 主持股东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
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
…… 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监事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大会
通知的,视为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
东大会,连续 90 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
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召集人
推举代表主持。
第十六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或者股东决定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 自行召集股东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
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 会,同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
构和证券交易所备案。 审计委员会或者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 东会通知及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向证
8 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及发 在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
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公司所在 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
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 第二十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董事会、
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 审计委员会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9 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 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
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 公司提出提案。
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
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 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
内向其他股东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 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
知,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姓名或者名 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