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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友股份: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泰元)

公告时间:2025-04-17 18:05:00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泰元)
本人作为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我在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泰元,1973 年 8 月出生,哲学博士,教授。曾任西班牙 IE 商学院创业系
副教授(终身教授);现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担任创新管理、创业管理教学工作。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19 年 2 月起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当选
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3 年 12 月当选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于2025 年 2 月因在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而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履职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和1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我
在审议提交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细致研读相关会议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独立董 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王泰元 6 6 6 0 0 否 1
(二)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情况
在年报审计工作中,本人与审计机构进场前后进行沟通,掌握年报审计的工作安排及进展情况,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阅;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初稿进行沟通和审阅,督促审计工作进度;保持与注册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以及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开展线上、线下的沟通交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提升中小股东对公司运营情况的了解程度。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以及公司重要战略会议的时间,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情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现场工作时间满足监管要求,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通过电话、邮件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生产经营动态,并持续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管理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与本人进行积极的沟通,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经核查,本人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年度薪酬方案是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的,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开展的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和评价,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态度认真、工作严谨、行为规范,结论客观,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股本407,18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计派发股利61,078,125.00元,该次现金分红已实施完毕。本人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预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对担保事项的决策审批及披露程序。经认真检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等其他关联方有占用公司资金行为,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未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对外担保情况符合有关规定和法定批准程序,并能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制度体系执行。本人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充分、有效,并且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公司内部控制良好,未发现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及执行方面存在重大缺陷。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各专门委员会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守对公司忠实和勤勉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经验,切实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在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持续推进公司规范高效运作。
特此报告。
税友软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泰元
2025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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