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洋丰: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17 16:22:07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依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现任独立董事张永冀、高永峰、赵彦彬的独立性进行了全面评估,并依据相关法规和指引,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永冀、高永峰、赵彦彬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符合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新洋丰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