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江水利: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19:19:50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度勤勉尽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行了人员调整,其中:
原第八届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王朝晖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职务;现第八届审计委员会组成成员调整为独立董事伊志宏、戴文标 2 名成员。全部成员均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召集人伊志宏具备了会计和财务管理相关的专业能力。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 4 次,具体情况
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一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1、审阅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与摘要》中的财务报表,并发表了审阅意见;2、听取了公司审计部关于 2023 年度工作总结及 2024 年度工作计划、2023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汇报。
(二)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审阅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中的财务报表,并就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
(三)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第三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1、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中的财务报表,并就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2、审阅了《关于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财务和内控审计单位及有关报酬的议案》。
(四)2024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主要内容是:审阅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与摘要》中的财务报表,并就关注事项发表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上市以来一直聘用的财务审计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各项业务资格,从聘用至今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多年合作下来双方都较满意,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26 年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整体审计工作需要,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计委员会评估,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跟踪、督导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就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范
围、计划等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并全程跟进了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重要环节。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严格遵守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且与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公司管理层在事前、事中、事后保持了密切且有效的沟通,保证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编制,选择和运用了准确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合理的会计估计,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
(四)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了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总结,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部的工作计划,认可了计划的可行性,督促审计计划的完成,并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同时,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整改意见,与审计部负责人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关注整改落实和后续跟踪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五)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托自身专业水平和执业经验,恪尽职守,切实有效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为董事会决
策及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职责,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协调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和内部控制有效性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保障了年度审计工作、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的有效进行。2025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强化监督职能,切实履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5 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