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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强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16 18:48:24

证券代码:300160 证券简称:秀强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4年12月31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了“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 的相关内容。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该暂行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对于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售后租回交易中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企业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在“存货”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在“无形资
产”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的期末账面价值;在“开发支出”项目下增设“其中:数据资源”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日正在进行数据资源研究开发项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支出金额。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的“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准则应用指南的规定,采用追溯调整法对比较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了相应调整。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4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4 年度) 影响金额
销售费用 -21,614.24
营业成本 21,614.24
执行上述会计政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合并利润表项目(2023 年度)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销售费用 45,101,933.30 -311,053.84 44,790,879.46
营业成本 997,699,161.53 311,053.84 998,010,215.37
本次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通知》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秀强玻璃工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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