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凯宝: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5 20:58:44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2024年度
关于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0908号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宝”)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上海凯宝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 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 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上海凯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海凯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凯宝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上海凯宝为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振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家奇
中国·上海 二 O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09]1387 号《关于核准上海凯宝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票 27,400,000 股 ,每股面值 1 元 ,每股发行价 38.00 元 ,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1,200,000.00 元 , 扣 除 承 销 费 和 保 荐 费 57,266,000.00 元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983,934,000.00 元,已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9 年 12 月 29 日汇入
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柘林支行账号为 31001930610050004347、中国工商
银行上海奉贤支行账号为 1001780429300356257 和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奉贤支行账号
为 11010618426102 的人民币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 10,176,445.38 元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 973,757,554.62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686,757,554.62 元。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09)第 11958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 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具体如下:
时 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资金金额 973,757,554.62
减:累计募投项目支出 978,300,793.71
减:部分项目节余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461,977.75
加: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金额 115,534,093.5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8,528,876.67
减:2024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 4,606,089.40
时 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减:2024 年银行手续费支出 127.16
加:2024 年度专户利息收入 890,266.75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专户余额 104,812,926.86
项目支出明细如下: 单位:元
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 计划使用超募 本期使用超募 累计使用超募 本期使用募 累计使用募集 合计
资金 资金 资金 集资金 资金
2011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60,000,000.00 60,000,000.00 60,000,000.00
2012 年度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0.00 80,000,000.00 80,000,000.00
1,431,387.00
2017 年度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 1) 1,431,387.00
2012 年度购置发展用地项目 17,347,671.00 17,347,671.00 17,347,671.00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 42,856,585.36
项目 43,500,000.00 (注 2) 207,000,000.00 249,856,585.36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建设
项目(二期) 181,360.00 75,691,897.82 75,691,897.82
现代化中药等医药产品产业 183,024,999.53
化(三)期工程项目 183,050,000.00 (注 3) 183,024,999.53
34,424,72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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