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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邦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魏杰城)

公告时间:2025-04-15 19:14:34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魏杰城)
作为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在 2024 年的工作中,本人秉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的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的履行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作简要汇报:
一、个人基本情况
魏杰城,1969 年生,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广东省税务学校、广东省国
家税务局,2000 年始担任广州信瑞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2018 年至 2022 年在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工作从事会计、审计、评估业务等业务,深耕企业的改制、清产核资、内部控制,资本营运等专业领域,2023 年起在安礼华粤(广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发表过“企业逃废债问题浅析”“我国企业管理层收购问题分析”等论文;受聘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广州市农业局等专家库财务专家,广
东外语外贸大学 MPAcc 硕士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AIA 英国国际会计师。2019 年 7 月起任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 2024 年度各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没有提出异议,全部投了同意票。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缺席次数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魏杰城 9 3 6 0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均投同意票。审计
委员会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详细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监督指导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落实及执行情况,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等相关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2024 年度,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均投同意票。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公司在加快转型与升级、拓展多元化业务领域,包括布局 ToC 端市场和蝴蝶兰产业链构建等战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并发表审核意见。本人在会议中对公司回购股份、内部控制评价、财务管理、业务拓展等多项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议,特别是在确保公司合规运营、保障股东利益及推动业务稳健发展的战略决策中,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4、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的情况;
(5)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5、现场工作及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走访和考察,全面
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与公司管理层、审计机构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现场陪同对公司进行考察,并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供了详实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的判断。2024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
6、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全面深入了解审计的真实准确情况;关注定期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的决策程序,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作出审慎周全的判断和决策;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关注事项进行讨论,提示会计师加强对审计委员会的提示与沟通。
7、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听取投资者意见,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8、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进行监督。
(2)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的监督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客观、独立、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公正的判断,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关联交易、财务管理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核查和监督,充分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董事会决
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包括“2023 年年报编制暨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培训”“2024 年年报编制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等,同时持续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并密切关注相关法规的最新修订情况。通过不断学习和提升,本人进一步加深了对法规政策的理解,增强了履职能力,能够为公司决策提供更为专业的建议,有效支持公司在风险防范等方面的工作,助力公司稳健发展。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续聘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财务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经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质,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障公司及股东尤其是
3、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
求》等规定的要求,本人对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薪酬水平合理,薪酬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审慎、客观、独立履职,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结合自身财务专业优势,密切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设的进展以及内部审计等事项,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客观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职,进一步
以谨慎、忠实、勤勉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促使公司持续规范运作、稳健经营、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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