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诺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1 20:01:47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8 人,注册会计师共 359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180 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47,281.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 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4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3 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9,193.46 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安诺其同行业客户共 4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聘请费用合计 88 万元(其中:2024 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 6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28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众华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同时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众华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
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众华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众华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进行了审查,认为众华在执业资质、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方面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熟悉公司业务,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众华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形式与众华沟通协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包括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安排、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的沟通,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并对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在众华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审计情况。
(三)2025 年 4 月 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
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财务报表、利润分配预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请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上海安诺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