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10 18:20:02
证券代码:688334 证券简称:西高院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项目 本报告期 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06,756,354.67 153,057,582.20 184,439,177.54 1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2,974,203.43 46,596,452.44 56,178,010.87 12.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58,325,610.42 43,343,141.44 43,343,141.44 34.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1,813,243.12 95,350,786.12 115,321,746.41 14.3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989 0.1472 0.1775 12.0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989 0.1472 0.1775 12.0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4 1.53 1.82 增加 0.42 个百分点
研发投入合计 20,900,477.98 18,296,634.98 18,350,142.69 13.9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0.11 11.95 9.95 增加 0.16 个百分点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
本报告期末 末增减变动幅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总资产 3,667,335,081.44 3,548,077,152.16 3,548,077,152.16 3.3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841,091,651.36 2,778,117,447.93 2,778,117,447.93 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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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完成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高所”)55%股权的工商变更程序,河高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
司合并报表范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前期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相关财务数据进行追溯重述。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金额 说明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65.1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 3,602,786.93
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741,712.09
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
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4,000.00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131,868.84 个税手续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825,064.94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6,775.00
合计 4,648,593.02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涉及金额 原因
投资收益 7,358,689.72 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期限较长的存款类产品。考虑到募集资金无论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还是用于购
买存款类产品,都可为公司带来营业利润,同时从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指标来看,公司在增资扩股募集资金之后,作
为分母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股份数都有所增加,如果将募集资金产生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从分子中扣除,反而会导致
不匹配的结果,因此为体现公司正常的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将对应的投资收益和利息收入计入经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