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化能源: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09 20:31:5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人员信息及业务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 亿元,证
券业务收入 17.65 亿元。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后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年审期间出具报告总体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财务公司存贷款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
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二)年审期间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情况
立信会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立信所制订了详细的审计工作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公司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销售费用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租赁业务等。
立信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且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的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 年 3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并对其 2023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审查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
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能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4 年 10 月 25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
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事前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人员独立性、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制定了《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总体审计计划》。
(三)2024 年 12 月 19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 2024 年度预审情况的沟通,对预审的基本情况、年报审计要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4 月 2 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签字项目合伙人及注
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工作进程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关键审计事项及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