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大门: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3-28 19:43:17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大门”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89 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1.17 元,共计募集资
金 50,808.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2,537.7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48,270.26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汇入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79.38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5,590.8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654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45,590.88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B1 35,435.41
利息收入净额 B2 1,452.39
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 C1 10,042.94
利息收入净额 C2 105.19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 D1=B1+C1 45,478.35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557.5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670.1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670.11
差异 G=E-F -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670.11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
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及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法规,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 1 个信用证保证金账
户,其中 2 个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000263706817 131.96 活期存款
兰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29200215858 已注销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市越城支行 354578928806 已注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29200216636 158.18 活期存款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 1211016041000021076 1,379.97 信用证保
证金
合 计 1,670.11
注: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越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1211016029200215858 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2024 年 7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
市越城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354578928806 的募集资金专户已办理销户。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10,042.94 万元,全部用于募投项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累计使用 45,478.35 万元,具
体情况详见附件。
2、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 7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
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
心项目”结项,并将上述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 2,478.10 万元用于“建筑遮阳新材料
扩产项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建筑遮阳新材料扩产项目因前期考虑到市场需求变化,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公司通过多次海外市场考察与交流,及时了解海外遮阳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前景,优化海外营销布局,计划开展国内外各中心区域建仓的模式,故需继续增加设备投入,综合相关机器设备生产及运输时间较长等因素使得该项目的设备到位情况、安装调试情况延后,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5 年 6 月;智能时尚窗帘生产线项目由于市场环境及营销情况发生部分变化,公司海外电商业务获得初步成功,公司对成品生产的需求进行了部分调整和优化,针对制作成品的生产流水线及包装流水线重新增加配置。因此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4 年 6 月;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由于服务于上述两个项目,公司根据未来销售需求确定相应的研发方向,因此设备采买及研发内容也受到了延后影响,项目预定达到可使用状态延长至 2024 年 6 月。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智能遮阳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生产提供技术服务,增强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升产品竞争力,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该项目系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可靠的现金流,为公司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五)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进行投资,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际投资金额为 92,967,654.96 元,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45,590.88 万元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9,296.77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出具了天健审(2021)34 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七、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
用的情况。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天健审〔2025〕1471 号)《关于浙江西大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