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8 19:09:20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博通股份”、“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具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希格玛”)是 1998 年在原西安会计师事务所(全国成立最早的八家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
大型综合性会计师事务所。2013 年 6 月 27 日经陕西省财政厅批准转制为特殊普
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曹爱民;截至 2023 年末合伙人数量:51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25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20 人。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 年度业务收入 47,663.24 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9,834.1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08.66 万元。2023 年度
为 35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5,852.20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同意《关于续聘 2024 年度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后,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4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情况
(一)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审计工作要求,希格玛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出具专项说明。
(二)2025 年 1 月 3 日,在希格玛审计人员正式进场前,审计委员会与负
责公司年审工作的签字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审计计划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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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审计范围、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点、年报审计要点、人员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4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进行初审后的沟通
(审计过程沟通),对 2024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3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签字会计师再次进行充分沟通
(审计结果沟通)和询问,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 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了相关汇报,认为该等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年度整体的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建设和执行情况,同意 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也同意年审会计师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同意将该等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 2024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4 年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希格玛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希格玛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专业的会计职业准则,从审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
博通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郭随英) (邢鹏程) (姜华忠)
西安博通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