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8:37:48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 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241 人
上年末执业人 注册会计师 2,356 人
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34.83 亿元
2023 年(经审 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
客户家数 707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20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2024 年上市公 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
司(含 A、B 股) 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
审计情况 涉及主要行业 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
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
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
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
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44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末,累计已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 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 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已完结(天健
2017 年度、2019 年度
需在 5%的范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
华仪电气、 围内与华仪
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投资者 东海证券、 2024 年 3 月 6 日 电气承担连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
天健 带责任,天健
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已按期履行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
判决)
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 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3 次、自律监管措
施 8 次,纪律处分 2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
到行政处罚 12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2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 人次、纪律处分
1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 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审计报告类型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
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7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通讯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
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
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评价,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浙江珠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