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金融: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公告时间:2025-03-27 18:16:36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邵振安先生
(2024 年 8 月-12 月)、独立董事蒋本跃先生(2024 年 1 月-8 月)、独立董事赵
定涛先生、董事刘松先生,上述委员均具有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必备素养。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领域专业人士邵振安先生担任,其中邵振安
先生任职时间 2024 年 8 月至今,蒋本跃先生任职时间为 2024 年 1 月-8 月。。公
司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议案共 14 项。全体
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出席全部会议,积极对相关议案发表专业意见,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 会议时间 审议内容
号
1 2024 年 1 月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工作计划
9 日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 年 3 月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 13 日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3 2024 年 4 月 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7 日
4 2024 年 8 月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9 日
5 2024 年 10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月 12 日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情况及履职能力,委员们与会计师讨论和沟通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持续督促会计师按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该机构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专业资格,且和公司无关联关系,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计划,并对内部审计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讨论,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基本健全、内部审计机构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有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议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及其披露情况,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认为公司报告期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亦未发现财务报告舞弊的情形,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内部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有效地执行了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制定的一系列内部控制的规章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虽存在个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但不影响实际控制目标,对财务报告目标没有构成实质性影响。针对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已责成相关职能部室及负责人进行整改。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为更好地进行高效沟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意见,积极协调公司内部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畅开展和顺利完成。
(六)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要求,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我们在会前对重大关联交易事项预先做了充分的了解,重点关注交易实质、定价公允性等关键要素。报告期内,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生的关联
交易事项合理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积极、充分地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各位委员按时出席各次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依法依规履行各项职责,进一步加强管理层、外部审计机构与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协调,不断提升履职的专业性和有效性,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作用,完善公司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3 月 26 日
(以下无正文,仅作为《安徽新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之委员签字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