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2-27 19:5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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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成都富森美家居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成都富森美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 事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 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股东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事项决策 程序、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 监督和检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2024 年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召开了 5
次监事会会议,会议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
序号 监事会会议 会议时间 主要议案 审议结果
《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度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
第五届监事 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1 会第十三次 2024.3.28 务所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 决议通过
会议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
案》《董事会关于 2023 年度证券投资情况
的专项说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对
部分未完成实缴的子公司进行减资和注销
的议案》《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
度>的议案》
2 第五届监事 2024.4.25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决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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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十四次
会议
《关于批准报出2024年1-6月财务报表的
第五届监事 议案》《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 会第十五次 2024.8.29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 决议通过
会议 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
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
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 《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4 会第十六次 2024.10.22 《关于提名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 决议通过
会议 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六届监事 《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
5 会第一次会 2024.11.8 案》 决议通过
议
三、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成员 2024 年共计列席 5 次董事会会议,参加 1 次年度股东会和
2 次临时股东会。2024 年度,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通过列席董事会、参加股东会,调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走访和参与重大经营性活动等形式,对公司的依法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依法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的情形。股东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全面落实股东会的各项决议,高级管理人员认真贯彻执行董事会决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职权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对 2024 年的财务监管体系和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包括执行国家会
计政策、制度和规定的情况,执行财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情况,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情况,以及聘任审计机构等。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
律法规,不存在违规违纪问题。公司财务内控制度健全,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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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向关联方提供商铺租赁和市场服务、
写字楼管理服务等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均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 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 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 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五)公司同业竞争情况
2024 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均未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六)资金占用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七)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4 年,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经 2023 年7 月 7 日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为全资子公司
成都富森美天府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天府商管”)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40,000.00 万元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事项,因天府商管公司并未实施向银行申请授信和借款,且 12 个月的保证期限已经届满,上述事项已经终止。
此外,公司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和股权、资产置换事项。
(八)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情况
2024 年,公司(含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和委托理财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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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 万元,其中,进行证券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万元,进行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
监事会认为:2024 年,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原则、范围、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和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未出现超出额度和重大损失情形。
(九)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信息披露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制定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加强内部信息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管理,不存在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内幕交易等情形。
四、2025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5 年,监事会将继续保持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依
法独立行使职权,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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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