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公告时间:2024-05-13 22:26:13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证公函【 2024】 0501 号
关于对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业务
合作框架协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提交公告称,公司与华润渝康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签订《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拟在困境项目盘活业务等
方面展开业务合作。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1.1 条等有关
规定,现请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一、截至目前,公司股票已连续 6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 1 元,
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请公司结合《业务合作框架协议》具体内容,
说明是否具备对交易双方构成约束性的协议条款,相关框架协议的
履行和具体业务协议的签订是否以公司保持上市地位为前提,公司
存在的退市风险是否对交易双方后续业务合作产生影响,并向投资
者充分提示风险。
二、公司回复前次问询函称,控股股东与重庆市江南城市建设
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战略投资框架协议》。请公司向控股
股东核实截至目前相关协议履行的进展情况,是否存在不及预期或
无法履行的风险,并保持持续关注。
三、请公司与控股股东严格遵守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要
求,对外披露重大事项时,应充分论证,审慎推进,不得以影响股
价为主要目的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2个交易日内以
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