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能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5 21:14:01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善铭先生、罗小平先生、蒙淑平先生及廖县生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善铭先生、罗小平先生、蒙淑平先生及廖县生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