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玛信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景伟-已离任)
公告时间:2024-04-23 21:10:29
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景伟)
作为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任期内(2023年1月1日-2023年3月10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认真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景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6年11月至今担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8年5月至今任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月至今任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2月至2023年3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均按时出席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上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
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董事会,1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
况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姓名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未出席 出席次数
刘景伟 1 0 0 1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与其他独立董事一起就公司下列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023 年 2 月 20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对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主持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事项进行了审阅,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全年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了解并掌握公司 2022 年年报审
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料,并与年审会计师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交流,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
本年度任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对第五届独立董事津贴事项进行审议,关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严格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大会及现场调研等形式对公司开展实地考察,重点关注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公司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就具体事项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要求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做到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以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对公司治理有关制度与执行情况、经营管理状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经营层对股东大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的执行与跟踪情况等进行调查与了解,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管理层的沟通,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持续经营起到应有的作用,持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七、其他情况
1、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2、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3、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
况;
4、2023 年度本人任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3 年度任期内勤勉尽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合理、有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刘景伟
2024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