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鞍钢股份:《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公告时间:2024-03-28 22:02:28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对照表
序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
计划; 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
董事的报酬事项; 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 的报酬事项;
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 算方案、决算方案;
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 本作出决议;
本作出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
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 议;
1 议; (九)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再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或者不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十三)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
股份百分之五以上(含百分之五)的股 东或监事会的临时提案;
东或监事会的临时提案; (十三)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
(十四)审议批准第四条规定的担 保事项;
保事项; (十四)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资产 30%的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 事项;
途事项;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股计划;
(十八)股东大会可授权或委托董 (十七)股东大会可授权或委托董事
事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会办理其授权或委托办理的事项。
(十九)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十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 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其他
事项。 事项。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第四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 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
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后提供的任何担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保;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
提供的任何担保; 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以
2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对象提供的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
计净资产 10%的担保。 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
十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方提供的担保。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 第六条 股东大会分为股东年会和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
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次,并应于上一会 并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
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 之内举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在两个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在两个月内
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
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 定的人数或者少于公司章程要求的数额
的三分之二时; 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 (二)公司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
的三分之一时; 的三分之一时;
3 (三)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 (三)持有公司发行在外的有表决
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 权的股份百分之十以上(含百分之十)
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的股东以书面形式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
会时; 会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或者监事会
提出召开时; 提出召开时;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
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 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
因并公告。 因并公告。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第十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集股东大会的,应当书面通知董事会,同
时向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时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交易所备案。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4 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持股比例不得低于 10%。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监事会和召集股东应在发出股东大 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会通知及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向 证券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 会 派出 机构 和 证券
交易所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第十三条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
应当于会议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发出书 会召开二十个工作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
面通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 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将于会议召开十
会议召开十个工作日或十五日(以较长 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将会议5 者为准)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拟审 拟审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
议的事项以及开会的日期和地点告知所 知所有在册股东。但是,在公司只有一
有在册股东。但是,在公司只有一名股 名股东时,以董事会可能自行决定的较
东时,以董事会可能自行决定的较短通 短通知时间,召开股东大会。
知时间,召开股东大会。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应当符 第十四条 股东大会的通知包括以
合下列要求: 下内容:
(一)以书面形式作出;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
(二)指定会议的地点、时间和会议 限;
期限; (二)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三)说明会议将讨论的事项; (三)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
(四)向股东提供为使股东对将讨论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的事项作出明智决定所需要的资料及解 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释;此原则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提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出合并、收购股份、股本重组或者其他 (四)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
改组时,应当提供拟议中的交易的具体 权登记日;
条件和合同(如果有的话),并对其起 (五)会务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
6 因和后果作出认真的解释; 号码;
(五)如任何董事、监事、总经理和 (六)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与将讨论的事项有重 及表决程序。
要利害关系,应当披露其利害关系的性
质和程度;如果将讨论的事项对该董事、
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作为
股东的影响有别于对其他同类别股东的
影响,则应当说明其区别;
(六)载有任何拟在会议上提议通过
的特别决议的全文;
(七)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股东

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