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铝业: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2025年1-9月审计报告
公告时间:2025-11-25 18:13:59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 1-9 月
审计报告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云南分所
目 录
审计报告 1-3
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 1-2
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5-8
财务报表附注 9-69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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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5)第 530C034958 号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涌鑫公司)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9 月的合并
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
制,公允反映了云铝涌鑫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 1-9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云铝涌鑫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云铝涌鑫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云铝涌鑫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云铝涌鑫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云铝涌鑫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所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云铝涌鑫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云铝涌鑫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财务报表附注
一、公司(企业)基本情况
云南云铝涌鑫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
铝股份)等 6 家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红河州建水县成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5325247755269647,注册资本 7,060 万元,截至 2024
年 5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为路增进,2024 年 5 月 9 日法定代表人由路增进变更为杨国
荣,2025 年 7 月 15 日法定代表人由杨国荣变更为龙庆。其中云铝股份出资 1,800 万元,
持股 25.50%;佛山市成拓有色金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成拓”)出资 1,500 万
元,持股 21.25%;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冶金集团)出资 1,300 万元,
持股 18.41%;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260 万元,持股 17.85%;富民富坤经贸
有限公司出出资500万元,持股7.08%;云南雁昆经贸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持股7.08%;
镇江碳素有限公司出资 200 万元,持股 2.83%。2006 年,佛山成拓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08%
的股权转让给佛山市永信德铝业有限公司,其余股东出资额及持股无变化。
2007 年至 2015 年期间,本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7,060 万元陆续增加至 103,506.4727 万
元,其中云铝股份出资 49,354.1818 万元,持股 47.68%;冶金集团出资 44,725.0909 万元,
持股 43.21%;佛山成拓出资 3,120 万元,持股 3.01%;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923.20 万元,持股 2.83%;佛山市永信德铝业有限公司出资 1,760.00 万元,持股 1.70%;
云南凯鑫工贸有限公司出资 1,160.00 万元,持股 1.12%;镇江碳素有限公司出资 464.00 万
元,持股 0.45%。
2015 年至 2018 年期间,云铝股份继续对本公司增资共计 40,000 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
由 103,506.4727 万元增加至 143,506.4727 万元,由于其他股东方未同比例出资且股东内部
进行股权转让后,各方股东的出资额和持股比例:云铝股份出资 96,628.8537 万元,持股
67.33%;冶金集团出资 38,716.8435 万元,持股 26.98%;佛山成拓出资 2,700.8676 万元,
持股 1.88%;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2,530.5053 万元,持股 1.76%;佛山市永信
德铝业有限公司出资 1,523.5664 万元,持股 1.06%;云南凯鑫工贸有限公司出资 1,004.1688
万元,持股 0.71%;镇江碳素有限公司出资 401.6675 万元,持股 0.28%。
2022 年 6 月,云南建水锰矿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76%的股权全部转让给冶
金集团。本次转让完成后,冶金集团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26.98%变更为 28.74%。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云铝股份,最终控制方为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集
团)。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公司)经批准的经营范围为: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
品的加工及销售、有色金属产品的贸易业务。于 2025 年 1-9 月,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
产及销售重熔用铝锭及铝加工制品。
本公司纳入汇总财务报表的范围共 1 家核算单位,即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 1 家子公司,即: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营业期限自 2005 年 6 月 30 日至 2045 年 6 月 29 日。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5 年 9
月 30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 1-9 月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
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纳入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
度》。本财务报表的编制已经对纳入合并范围的云南涌顺铝业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按照
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了调整。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2、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4、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