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能投: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10-28 19:51:13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能投 公告编号:2025-131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拟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2025 年 10 月 27 日,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 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 人,注册会计师 1780 人。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2024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383 家,收
费总额 4.71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5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5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云虹女士,2001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1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魏勇先生,1993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7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3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唐敔檬女士,201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0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 年度审计费
用拟为 11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86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4 万元,总费用较上年度减
少 6 万元,降幅 5.17%。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符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
权,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为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年报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