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绿电:ESG工作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5-10-26 15:33:44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SG 工作管理办法
2025 年 10 月 23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管理能力、实践能力,推动 ESG 理念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实践,增进利益相关方沟通,促进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责任品牌声誉提升,根据相关政策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ESG”,即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是一种关注企业环境责任、社会责任、公司治理等而非单一财务因素的可持续发展观,是推动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助力环境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ESG 工作”,指包括战略、治理、计划、践行、融合、沟通、检查、绩效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闭环体系,是企业有效开展社会责任实践、提升 ESG绩效表现和履责效率的基础。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可能会受到企业决策、活动影响或是影响企业决策、活动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但不限于监管机构、各级政府、投资者、员工、客户、合作伙伴、供应商、债权人、消费者、媒体、非政府组织、社区公众等。
第五条 本办法旨在明确和规范公司 ESG 推进工作的基本管理框架和实施要求,
与公司治理、环境管理、健康和安全管理、供应商管理以及信息安全等相关制度办法形成良性互补,共同构成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助力可持续发展的方针制度和保障体系。本办法主要包含组织体系、规划计划、评价考核、信息披露、预算管理等管
理事项。
第六条 公司 ESG 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环境信息披露、碳达峰碳中
和、企业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公司党委决策部署,以推进绿色发展、推动社会进步及完善公司治理作为公司推进 ESG 建设、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内容,追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综合价值的最大化。
第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司 ESG 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分为决策层、组织层和执行层三个层级。其
中,战略与 ESG 委员会作为决策层,负责公司战略发展、重大投资及 ESG 相关事项的研究、决策与监督;组织层由党群工作部(巡察办)作为牵头部门,负责统筹推进各项工作;执行层由归口管理部门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
第九条 战略与 ESG 委员会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委
员会下设评审小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成员包括各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责为委员会决策提供材料和意见。战略与 ESG 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及 ESG 相关目标规划与风险事项,监督实施并提出改进意见。主要负责以下 ESG 方面职责:
(一)审议 ESG 工作规划计划和目标;
(二)组织领导 ESG 管理体系、工作机制建设;
(三)审议 ESG 各项工作计划、报告,开展绩效考核;
(四)负责其他 ESG 相关工作的监督与审议。
第十条 党群工作部(巡察办)是公司 ESG 工作的组织牵头部门,负责协同相关
部门和单位统筹推进 ESG 各项具体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负责落实 ESG 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二)负责起草公司 ESG 工作管理相关制度;
(三)负责制定并推动落实公司 ESG 行动规划,指导、检查、监督、考核年度ESG 工作计划实施进度与推进效果;
(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各单位具体工作实施,提供相关资源保障,包括日常工作联络、组织会议等具体事务。
第十一条 公司各部门依据自身专业划分 ESG 工作职责,具体如下:
综合管理部负责落实 ESG 治理相关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推进公司绿色办公、绿色运营理念的执行,推动日常行政与后勤保障中的节能环保实践;组织公司年度大事记、重要活动信息的整理;提供公司绿色办公与运营管理、公司大事记等相关信息。
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权益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制定和落实员工权益与发展政策,保障平等用工、员工沟通、社会保障和多元包容;健全员工申诉反馈和职业健康安全机制,关注员工职业发展与心理健康;开展员工满意度提升和相关培训宣传,推动员工权益保护与职业发展制度化;提供公司在招聘就业、薪酬福利、职业发展和员工满意度等方面的信息。
纪委负责反腐败与贿赂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落实反腐败与贿赂监管机制,制定惩治措施;建立举报渠道和举报人保护机制,支持员工的反腐败行为;加强反腐败行为教育和培训,提升全员反腐败与贿赂意识;提供公司在廉洁建设、公平竞争等方面所采取的措施及具体成效等信息。
规划发展部(国际业务部)负责将 ESG 理念融入公司战略与治理。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发展规划中统筹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将绿色发展、自主创新和风险管理要求纳入公司治理实践;在项目推进中关注用地、用能、碳排放等要素,合理安排环保、节能减碳和安全健康等投入;提供公司业务概况、国家战略响应及治理策略等方面的信息。
财务资产部负责公司绿色金融、资金合规与财务信息管理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绿色金融相关的政策制度,推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金融工具在公司业务中的应用;建立和完善财务管理流程,积极将 ESG 相关要求纳入资金管理与财务管控中;组织绿色金融政策学习宣传和经验分享,提升全员对财务和绿色金融的认知;加强债务管理与履约监督,
做好公司债券市场履约、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方面的信息统计;提供公司征信情况、债券市场履约情况、资金管理、绿色金融实践等相关信息。
采购管理部负责公司可持续供应链、可持续采购等方面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开展可持续供应商评估和考核,定期对采购人员开展可持续采购培训;支持绿色采购信息化和供应链管理数字化建设;提供公司供应链安全与管理等信息。
生态与安质部负责公司气候变化应对、资源管理和节能管理等方面的综合协调与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跟踪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评估气候风险并提出应对措施;推进能源、水、土地等资源节约与高效利用,推动节能改造和相关培训;监督各单位落实碳管理、节能减排、废弃物和生态保护等工作计划;提供公司在资源消耗、污染防治、气候应对和生态保护等方面的信息。
成本管理部负责公司项目成本管理的综合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项目投资与建设全过程的成本控制机制,开展项目成本测算、造价审核及结算管理;推动标准化、精细化的成本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项目建设的经济性和合规性;定期开展成本分析与对标,形成改进措施并提供决策支持;提供公司项目造价、成本控制和经济效益分析等方面的信息。
生产经营部(运营监测中心)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与绿色运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运行机制,强化设备运维与风险防控;推动清洁生产、循环利用、循环化改造等措施落地,提升生产环节的能效与绿色化水平;组织开展安全运维与绿色生产经验的宣传交流,推广先进实践与制度;持续推进生产环节的节能改造和技术优化,提升智能化、数字化管理能力;提供公司安全生产、节能改造、绿色运作等方面的信息。
科技创新部负责公司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统筹推进新能源产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推动清洁能源、智能化和数字化管理等方向的技术突破;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行业技术标准制定和科研项目申报;组织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形成示范应用效应;开展创新宣传和经验交流,提升公司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影响力;提供公司科研创新、知识产权、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信息。
电力营销部负责公司电力市场营销、交易执行与客户服务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国家电力市场化改革及绿色电力交易政策,统筹现货、长协、绿证等交易执行与合规管理;开展电力市场分析和风险评估,优化电力销售结构与收益水平;推动清洁能源优先消纳和绿色电力品牌建设,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和市场影响力;提供公司电力市场交易、客户服务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 ESG 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保障股东权益等工作,确保符合 ESG 治理规范和监管要求,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股东会和投资者沟通活动,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维护投资者关系,引导关注公司 ESG 表现,推动资本市场绿色发展;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与透明度,积极参与ESG 指数与评级工作;提供公司投资者关系、股东权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信息。
审计法律部负责 ESG 合规经营的综合管理、协调、检查和监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贯彻落实 ESG 相关法律法规、公约倡议,组织制定和实施 ESG 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建立健全 ESG 合规管理体系,组织开展 ESG 合规风险识别、预警与应对,将合规理念融入日常经营管理中;组织开展合规审查、审核与监督,开展 ESG合规评估、改进与报告;组织 ESG 合规理念宣贯和经验分享;监督检查各单位 ESG合规经营管理工作计划和实施;提供公司合规经营、内部控制情况等信息。
第十二条 所属各单位负责 ESG 工作的具体实施、推进工作,制定 ESG 年度专项
计划,确定考核绩效指标、定期监控与报告。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 ESG 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应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部门和专(兼)职人员,逐级落实责任。
第三章 规划计划
第十三条 党群工作部(巡察办)牵头拟定公司 ESG 行动计划,明确公司 ESG 工
作发展思路、重点行动及保障措施,报送战略与 ESG 委员会。ESG 行动计划经审议通过后,将目标与计划要求逐级分解落实到总部各部门、所属各单位,推动 ESG 行动计划落实执行。
第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公司制定ESG行动计划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按照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匹配人员、资金等资源,推动 ESG 工作在本单位有序落实。
第十五条 公司各部门、所属各单位结合公司 ESG 行动计划,将 ESG 相关工作纳
入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进度和职责分工。
第四章 指标管理
第十六条 根据发现问题、及时改进、融入管理和闭环提升的基本导入思路,按照“指标制定—指标分解—指标收集—指标评估—指标改进”的工作流程,开展 ESG指标收集及管理工作:
(一)指标制定:根据国资委要求,结合公司年度 ESG 目标、ESG 重点议题,制
定 ESG 指标体系。
(二)指标收集:各部门及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收集和统计相关指标的数据和资料,并建立指标信息档案,具体收集工作由党群工作部(巡察办)按照公司实际制定相关规则。
(三)指标评估:每年年末,各部门、各单位将指标体系来源文件内容变动、指标收集过程存在的问题反馈至党群工作部(巡察办)。
(四)指标改进:根据各部门及各单位反馈以及最新的趋势要求,由党群工作部(巡察办)对公司 ESG 指标内容、披露要求、计算公式、采用标准等进行更新,并报送公